本网消息 9月17日,洛隆县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应到常委会组织成员24人,实到18人,符合法定人数。洛隆县委常委、人大常委会主任次仁卓玛出席并主持第一次、第二次全体会议。洛隆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列登、阿旺登增、徐景峰出席会议。洛隆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袁朝兵,洛隆县副县长普扎,县监察委员会、法院、检察院、财政、住建局、昌都市生态环境局洛隆县分局、公安局治安大队、扶贫办负责人以及各乡镇主席团主席和部分县级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共举行两次全体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在通过本次会议议程后,听取了洛隆县2019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了洛隆县人大法制司法民族宗教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实施情况执法检查的情况报告;听取了洛隆县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关于传染病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的情况报告;听取了洛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精准扶贫政策落实情况的调研报告;听取了洛隆县人民政府2019年上半年生态环境工作报告;听取了洛隆县住建局2019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听取了洛隆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洛隆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会议还听取了有关人事任免说明。分组审议了以上报告及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第二次全体会议(闭幕会)表决通过了洛隆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财经委员会关于《洛隆县2019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稿)、关于《洛隆县人民政府2019年上半年生态环境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稿)、关于《洛隆县住建局2019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稿)及人事任免事项。新任命的洛隆县副县长王志强、胡桅,县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洛松邓达、米玛次仁、洛松邓珠、谭助良进行了向宪法宣誓仪式。次仁卓玛向以上人员颁发了任命证书。
次仁卓玛强调,新任命的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牢固树立“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的观念,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尽快熟悉新划入的工作职能和相关法律法规,用法治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