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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隆县2023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补充整合方案

发布时间: 2023-11-20   浏览次数:   【字体:


为深入推进中央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工作,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有效解决财政资金使用分散、社会资金合力不强等问题,进一步巩固好脱贫攻坚成果,洛隆县积极开展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工作,保障全县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洛隆县持续优化财政涉农资金供给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集中资源稳步推进脱贫攻坚巩固提升与乡村振兴工作有效衔接,现结合洛隆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编制依据
根据《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藏财农[2023]61号)、《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 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藏财农指[2023]12号)、《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 2023 年自治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奖励资金的通知》(藏财农指[2023]10号)、《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藏财农[2023]61号)等文件精神,积极征求各部门的意见形成本方案。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思路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及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洛隆县“十四五”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发展规划》,加大统筹整合资金投入力度,优化涉农资金使用机制,充分发挥好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自主权,提高涉农资金配置效率,形成合力,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稳步推进脱贫攻坚巩固提升与乡村振兴工作有效衔接。
(二)工作思路
结合洛隆县实际情况,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激发洛隆县内生动力,支持围绕突出问题,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为目标,以乡村振兴工作为导向,以《洛隆县“十四五”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发展规划》为引领,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创新财政投入机制,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紧紧围绕产业发展、小型基础设施建设和生产发展、生态岗位等政策性补助,增强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自我发展能力,激发脱困群众内生动力,全面助力乡村振兴。
三、加强组织领导
为统筹推进各类项目建设,共建共享,充分发挥项目建设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和安全保障能力,特成立洛隆县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规划计划组、政策保障组及办公室。具体负责政策调研和总体规划实施等工作;制定本批次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项目计划和资金使用计划。
组      长:巴桑次仁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党组书记、
县长
常务副组长:张    洋  县委常委、政府党组副书记、常务副县长
欧    珠  县委常委、政府党组副书记、
政府副县长
  巴    桑  县政府党组成员、政府副县长
副  组  长:宾 学 健  县发改委党组书记、主任
扎    西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
郎加多吉  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成     员:扎西旺堆  县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
平措杰布  县住建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旦增群培  县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
                才旺扎西  县林草局党组书记、局长               
旺    拉  县文旅局局长
                黄 小 光  县民宗局党组书记、局长
          邓 志 乾  县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
          普布卓玛  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孙 李 鹏  县卫健委党组书记、主任
拉    旺  县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尚 宏 涛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一)规划计划组成员
组     长:张    洋  县委常委、政府党组副书记、常务副县长 
常务副组长:巴    桑  县政府党组成员、政府副县长
副  组  长:宾 学 健  县发改委党组书记、主任
成     员:扎西旺堆  县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
平措杰布  县住建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旦增群培  县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
                才旺扎西  县林草局党组书记、局长               
旺    拉  县文旅局局长
                黄 小 光  县民宗局党组书记、局长
          邓 志 乾  县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
          普布卓玛  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郎加多吉  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孙 李 鹏  县卫健委党组书记、主任
拉    旺  县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扎    西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       
          尚 宏 涛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陈列群培  昌都市生态环境局洛隆分局党组书记、局长
(二)政策保障组成员
组      长:欧    珠  县委常委、政府党组副书记、政府副县长
副  组  长:其美卓嘎  县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成      员:宾 学 健  县发改委党组书记、主任
拉    旺  县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郎加多吉  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普布卓玛  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旺    拉  县文旅局局长
(三)办公室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乡村振兴局办公室,巴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郎加多吉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其美卓嘎同志具体负责年度财政涉农资金的分配、对接等工作;郎加多吉同志具体负责年度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审核、申报等工作,交通局、水利局等行业单位配合;郎加多吉同志具体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四、基本原则
(一)合理确定中央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规模。
洛隆县2023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补充整合方案编制立足年度巩固脱贫成效需要,充分结合脱贫攻坚巩固提升、乡村振兴工作、洛隆县“十四五”巩固脱贫攻坚规划成果项目等,合理测算。
(二)切实提高方案编制精准度。洛隆县2023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补充整合方案编制以2023年项目库做支撑。统筹考虑年度资金规模和项目投入需求,做好资金与项目匹配,统筹考虑季节、质保金、项目实施进度等多种因素,合理确定项目资金预算规模,避免出现资金滞留现象。
(三)严格实施方案编报程序。县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协调,明确相关部门分工,细化各项工作办理时间节点和工作任务标准,组织相关人员编制洛隆县2023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补充整合方案,同时根据年度脱贫攻坚巩固提升任务,排出轻重缓急,做好项目资金对接工作,组织相关部门及人员对实施方案进行会审,科学合理编制方案。
五、年度计划目标
2023年,按照市委、市政府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工作部署和县委、县政府相关要求,结合实际需求,坚持“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统筹规划、各负其责、各记其功”原则,统筹使用相关资金,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并持续做好贫困动态监测工作,按照国家现行防返贫政策继续落实好各项帮扶措施,确保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提升任务,并全面支持洛隆县脱贫攻坚巩固提升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
六、资金统筹规模及渠道
全年资金统筹规模为29015.28万元:洛隆县2023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整合方案23903.95万元,其中中央衔接资金18262.33万元,自治区衔接资金4046.02万元,市级衔接资金795.6万元,县级衔接资金800万元;洛隆县2023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补充整合方案5111.33万元,其中中央衔接资金4564.86万元,自治区衔接资金546.47万元。
七、资金投入方向
洛隆县2023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补充整合方案5111.33万元,主要用于生产发展类、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类,其中用于生产发展类1103.885万元占21.6%;用于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类4007.445万占78.4%。
(一)生产发展类(含产业基础设施配套类)(3个)
计划总投资1103.885万元。
1、项目名称:洛隆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 任 人:扎西
实施地点:孜托镇
建设任务:土地整治、地力培肥、农田基础设施完善等。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112万元。
进度计划:预计2023年7月开工,2023年12月完工。
绩效目标:新建田间渠系配套,水塘等建设内容。
资产管理:该项目建成后,计划将形成固定资产移交给项目点村委会管理,由洛隆县农业农村局进行监督。
2、项目名称:昌洛隆县2023年人畜分离项目
责任单位:洛隆县乡村振兴局
责 任 人:郎加多吉
实施地点:洛隆县白达乡、达龙乡、俄西乡、康沙镇、腊久乡、马利镇
建设任务:本项目共实施1239户人畜分离,其中集中172户(平均补贴1.5万元/户),分散425户(平均补贴1万元/户),改造642户(平均补贴0.46万元/户)。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978.655万元。
进度计划:预计2023年7月开工,2023年12月完工。
绩效目标:通过项目实施,改善1217户农牧民居住环境。
资产管理:该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到户类资产。
3、项目名称:洛隆县2023年脱贫人口或监测对象跨区域就业路费和求职创业补贴项目
责任单位:洛隆县乡村振兴局
责 任 人:郎加多吉
实施地点:洛隆县
建设任务:补贴总人数113人,其中跨省7人、跨市56人、跨县50人。补贴总金额13.23万元,其中跨县3.5万元、跨市7.28万元、跨省2.45万元。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13.23万元。
进度计划:2023年全年。
绩效目标:通过项目实施,补贴外出务工及创业脱贫人口113人。
资产管理:该项目不形成资产。
(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类(3个)
计划总投资4007.445万元。
1、项目名称:洛隆县马利镇夏玉村饮水巩固提升工程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责 任 人:旦增群培
实施地点:洛隆县马利镇夏玉村
建设任务:新建3000m³蓄水池1座;从取水口(加玉桥电站前池)至后面800米段共计维修更换管道200米,为0.6MpaDN315pe管;从蓄水池(3000m³)至酒店消防池新建1.6MpaDN200pe管共计1094米;从蓄水池(3000m³)至现有水塘新建0.6MpaDN200pe管共计121米;从蓄水池(3000m³)至安置点新建1.6MpaDN110pe主管832米,新建2条1.2MpaDN75pe支管220米,新建入户管24×25m=600米,50m³蓄水池1座;新建阀井7座,新建配套入户防冻阀24座及其他附属工程。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532.5万元。
进度计划:预计2023年7月开工,2023年12月完工。
绩效目标:项目建成后将保障97户,534人的安全饮水,完善灾后重建基础设施,提升群众幸福感。
资产管理:该项目建成后,计划将形成固定资产移交给洛隆县马利镇夏玉村村民委会管理,由洛隆县水利局进行监督。
2、项目名称:洛隆县孜托镇古荣沟桥梁项目
责任单位:洛隆县交通局
责 任 人:扎西旺堆
实施地点:孜托镇加日扎村
建设任务:新建1-13米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空心板小桥一座。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67.94万元。
进度计划:预计2023年4月开工,2023年7月完工。
绩效目标:项目建成后,解决当地312人出行安全问题。
资产管理:该项目建成后,计划将形成固定资产移交给孜托镇加日扎村村委会管理,由洛隆县交通局进行监督。
3、项目名称:洛隆县3.17灾后农牧区房屋重建资金配套项目
责任单位:洛隆县住建局
责 任 人:平措杰布
实施地点:洛隆县马利镇。
建设任务:集中安置105户713人,其中:80㎡23户、130㎡17户、150㎡20户、180㎡45户,总建筑面积15130㎡,分散安置重建35户265人,总建筑面积5460㎡,原址维修36户286人。总计176户1264人。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3407.005万元。
进度计划:预计2023年6月开工,2023年12月完工。
绩效目标:为洛隆县“3·17”地震灾后重建安置点,满足安置点群众正常生活需求,受益群众176户1264人。
资产管理:该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到户类资产。
八、部门分工
(一)参与部门。在洛隆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根据《洛隆县“十四五”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发展规划》项目库建设要求,以及项目主管部门提出的经县委、县政府研究批准的项目资金申请,洛隆县财政局、发改委会同各行业单位等共同进行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的分配工作。
(二)实施部门。由乡村振兴局牵头,县发改委、县财政局、乡村振兴局会同农业农村局、水利局、交通局、民宗局等部门负责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管理工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带动农牧民持续增收,并优先吸收农牧民民工。
(三)监督部门。洛隆县纪检委、检察院、发改委、财政局、乡村振兴局、民宗局等部门,负责资金分配使用的监督检查工作。
九、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
1、建立健全组织机构。为确保洛隆县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工作扎实推进,成立洛隆县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统筹年度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的分配使用和具体实施。
2、建立会议研究机制。按照一事一议的工作原则,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的使用,按照逐级研究审核审定。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相关会议研究。会议主要研究整合项目总体规划、审查年度项目实施计划、引导资金投向,以及其他需要解决的重大事项等。
(二)强化资金管理
严格贯彻执行《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藏财农[2023]61号)、《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 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藏财农指[2023]12号)、《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 2023 年自治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奖励资金的通知》(藏财农指[2023]10号)、《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藏财农[2023]61号)等文件精神,将中央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自治区财政预算专项安排、全部纳入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范围进行分配使用。
1、资金预算及分配使用。按照资金分配规范、使用范围明晰、管理监管严格、职责效能统一的要求,坚持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向脱贫攻坚巩固提升重点区域聚焦,向自然资源贫乏等地区倾斜,采取因素分配法由县财政局、县发改委会同各行业单位对年度统筹整合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研究确定,由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共同提出资金分配方案,由各行业单位提出资金使用方案,优先支持产业带动力好、资金使用规范高效的合作经营组织,逐级研究审定后实施。
2、资金使用管理。严格规范项目审批和实施程序,在确保安全规范的情况下,尽可能降低项目实施成本。将项目规划、项目设计、项目评估、项目实施、第三方监督公开、透明、规范。严格按照自治区、市级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拨付程序和时限要求安排使用资金,所属项目全部签订项目建设合同,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有关规定,执行工程质量保证金制度、工程质量复验制度。同时,乡镇、部门要切实加强制度执行工作,不折不扣对执行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确保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安排取得实效。
3、资金报账管理。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由县财政局统筹管理整合专户资金,县财政局依据正式批复的项目实施计划、项目施工进度、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审核意见,以及拨款申请和有关证明材料等,按照国库集中支持管理制度规定和规定程序拨付资金。
(三)强化信息公开
建立健全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进一步提高涉农资金整合管理使用的公平性、公正性和透明度。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在县、乡、村三级通过电视台、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和公开栏分别进行5个工作日、3个工作日、2个工作日的公告、公示,同时公布公告公示单位、监督电话、通讯地址和电子邮箱等,接受社会监督。严肃对待公告公示反馈问题,建立举报台账,及时受理,认真调查核实,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处理。
(四)强化监督检查
强化监督检查机制,严格审计制度,围绕年度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开展多形式、多方式的监督检查。一是项目实施单位主动邀请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村委会、村民代表参与涉农资金和项目的监督管理;二是由财政局、乡村振兴局开展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交由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移送县纪检委处理;三是洛隆县纪检委、检察院、发改委、财政局、乡村振兴局等部门要定期、不定期地开展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专项检查,切实落实好整合涉农资金的审计、检查和监督工作;四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扎实开展监督检查。五是严格项目验收程序,由项目责任部门和相关成员单位组成项目检查组,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对项目建设进行联合检查。
(五)强化目标考核
将项目资金整合工作纳入乡村振兴年度目标考核。一是完善涉农资金、专项资金的绩效考评制度,对专项资金的安排分配、使用管理、项目效益等进行全面考核。二是健全考评指标,按照“指标科学、操作简便、结果公正”的原则将考评结果与下年度专项资金的分配相挂钩。三是严格奖惩制度,对绩效好、监管措施到位的乡镇和部门,在安排涉农项目和分配涉农资金时给予适当倾斜;对绩效差、监管不到位的乡镇和部门,进行扣减。同时,加大通报表彰力度,对涉农资金使用管理较好的乡镇和部门给予通报表彰,推广其优秀经验做法;对出现问题的乡镇和部门进行通报批评,责成其限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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