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隆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洛隆县关于山区河道管理“四个责任人”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4-04-26   浏览次数:   【字体:

按照《水利部关于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的通知》(水河湖〔2024〕36号)关于强化山区河道管理相关工作要求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加强山区河道管理,畅通河道行洪空间,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做好山区管理工作,现将洛隆75条山区河道管理防汛抗洪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责任人、主管部门责任人、河长责任人、巡查管护责任人等“四个责任人”名单(见附件)予以公布,接受公众监督。

特此公示!

附件:洛隆县2024年山区河道管理“四个责任人”名单



洛隆县水利局

2023年4月26日




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