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4-04-07 浏览次数: 【字体:大中小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有关规定,按照《西藏自治区三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昌都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昌都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通知》规定,经洛隆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将洛隆县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新增8家、升级1家、删除1家,调整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为28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