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洛隆县
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落实协调
工作机制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相关委、办、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强对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联动推进各项工作,全面扎实把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落到实处,以政府收入的“减法”换取企业效益的“加法”和市场活力的“乘法”,有力助推洛隆县域经济建设。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建立洛隆县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落实协调工作机制(以下简称“工作机制”),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机制人员组成及职责
总协调人:沈 晓 斌 县委常委、县政府党组副书记、政府常务副县长
协 调 人:欧 珠 县委常委、县政府党组副书记、政府副县长
其美卓嘎 县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白玛多吉 县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张 钰 农行洛隆县支行党委书记、行长
联 络 员:平 措 县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国库及预算业务负责人
梁 平 安 农行洛隆县国库业务负责人
西绕卓玛 县税务局一级行政执法员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昌都市关于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工作各项决策部署,全面统筹推进洛隆县实施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工作;协调解决全县实施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工作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加快形成工作合力,推动洛隆县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落实落稳。
各乡(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要在工作机制的统筹安排下抓好本辖区内各项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工作落实。
二、工作机制
(一)工作会议制度。协调工作机制适时召开工作会议,听取重点任务推进情况,协调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研究部署下阶段工作。
(二)工作例会制度。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重点工作任务推进会,研究解决重点工作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需提请县政府审议解决或协调的有关事项。
(三)工作联络及信息通报制度。协调机制成员单位要加强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信息和数据的沟通与交流,形成各司其职、配合有力、落实有效的工作格局。要定期通报留抵退税等重要数据,做好政策落实前期准备工作,确保政策落实过程中,简化工作流程、优化服务措施、保障财政资金。
洛隆县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落实协调工作机制成员如有变动,由原成员单位相应职务人员自行进行递补,不再另行发文。
洛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