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隆县
2022年森林督查整改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委各部、委、办,县政府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
现将《洛隆县2022年森林督查整改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洛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5日
洛隆县2022年森林督查整改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2022年森林督查工作的通知》(林资发〔2022〕59号)《西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2022年森林督查工作的通知》(藏林发〔2022〕71号)要求,按照《昌都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昌都市2022年森林督查整改方案>的通知》(昌林草发〔2022〕312号)要求,全面有序推进我县2022年度森林督查发现问题整改,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关于森林资源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占用林地和采伐林木行为,把加强森林资源监管和生态保护作为重要政治责任,切实抓好2022年度森林督查问题整改,牢牢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为创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贡献力量。
二、总体目标
坚持对本次森林督查发现的破坏森林资源案件,发扬“敢碰硬”的整改精神,对违法问题依法处理,不得以罚代刑,切实做到查处到位,问责到位,恢复到位。同时,对涉嫌违反森林法和相关规定的问题线索,该移送纪检监察机关的要坚决移送,该移交司法机关的要坚决移交,该做出其他处理的应及时处理。
(一)进一步健全完善森林资源监测监管机制。巩固“国家组织、省负总责、分级负责、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体系,依法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
(二)开展县级全面自查。通过查阅档案资料、实地验证等方法,核实林地、林木资源变化图斑,补充有关变化图斑和属性信息,更新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形成截至2021年底的森林资源现状数据库和变化数据库。
(三)依法开展违法问题查处整改。建立案件台账管理和查处销号制度,实行案件查处情况动态管理。构建全区违法破坏森林资源案件数据库。逐一查处违法问题,综合运用通报、约谈、限批、曝光等手段推动问题全面整改。
(四)开展森林督查“回头看”,对上年度森林督查自查质量、整改完成情况开展核查督导,持续推动问题整改落实,确保查得准、改到位。
二、组织管理
(一)工作机构
为加强对全县森林督查工作的领导,成立洛隆县森林督查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部署森林督查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组 长:巴 桑 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
副组长:杜 清 权 县政府办党组副书记、副主任
向巴曲邓 县林草局党组书记、局长
成 员:梁 鹏 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向 英 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阿旺江村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其美卓嘎 县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丁增曲扎 县教育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次仁旺登 县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
陈林群培 市生态环境局洛隆县分局局长
扎西旺堆 县交通局党组书记、局长
卡多扎西 马利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何 孔 斌 县林草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江巴江措 县支铁办工作人员、二级主任科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林草局,向巴曲邓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县森林督查工作的日常管理,协调解决突出问题,汇总提交县级成果,及时向县、市督查领导小组报告重大事项。
(二)职责分工
全县森林督查工作由县领导小组统一安排部署,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县林草局具体组织实施,统一委托西藏自治区林业调查规划研究院(以下简称“区林规院”)负责技术指导、检查复核和成果汇总。
县林草局成立县级工作领导机构,履行本辖区森林督查工作的主体责任。完成疑似变化图斑的现地自查,数据更新和成果上报工作,对破坏森林资源问题进行查处整改,及时上报工作进度和开展情况,建立森林资源档案动态管理机制。
三、进度安排
(一)工作准备阶段(2022年1月至5月)
1.制定整改方案,经市林草局审核通过后,报资源管理科备案。
2.向辖区林长(或党政主要负责人)汇报,争取支持,落实森林督查自查工作经费。
(二)自查自纠阶段(2022年6月至8月)
县林草局组织技术力量对本辖区内森林资源遥感判读变化图斑进行全面档案核实、现地核实,查清所有图斑变化原因。通过森林督查管理平台或手机APP上传已完成的图斑自查数据。对发现的违法问题,同步开展自纠工作。
(三)案件督查督办和抽查复核阶段(9月至11月)
1.配合国家林草局成都专员办对破坏森林资源案件进行现地督查督办,开展县级单位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执行情况检查。配合中南院开展森林督查国家级核查工作。
2.按照国家验收反馈意见,开展补充调查,修改、完善自查数据库、报告等成果。
(四)查处整改阶段(2023年6月30日前)
完成对检查发现问题的查处整改,并及时通过森林督查管理平台上报相关查处整改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站位。各部门要牢固树立生态文明思想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把生态文明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守护好洛隆的森林草木、碧水青山,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谋划部署,明确任务分工,强化责任落实。主动向本级林长(党政主要领导)汇报森林督查工作情况,争取有力支持。
(二)狠抓督查自查质量。要严把自查质量关,对自查成果负责。实行调查成果签字确认制度,所有现地督查图斑,督查人员应留存现地图像资料等佐证材料,做好书面记录并签字认可;严格按照技术规定做好森林督查向前追溯和向后延伸工作,确保问题得到全面排查。数据等涉及保密的,严格遵守有关保密规定。
(三)依法查处整改到位。要建立问题整改台账清单,逐项进行整改,坚持依法整改、依法查处的原则,对于继续使用且符合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条件的要及时跟踪督促办理使用林地相关手续;对于不符合相关要求或临时使用林地的,依法查处后,及时收回林地,督促做好植被恢复工作;对造成森林资源破坏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要依法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