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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职能信息及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 2021-11-26   浏览次数:   【字体:

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职能信息

洛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县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正科级建制,下属办公室、公积金业务办理室、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公室等。下设单位:洛隆县人民防空办公室截止20219住建局机关实有干部职工10人,其中局长1人,副局长2人(其中援藏副局长1人),一般干部职工7人(其中公益性岗位1人)。有党员9名,其中正式党员7名,预备党员1名,积极分子1人。

主要负责人及职务:王宏志   局长、四级调研员

办公电话(传真电话):0895-4573167

办公地址:西藏昌都市洛隆县阿托卡粮仓大道18号

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职责

洛隆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县委对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工作的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昌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工作的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决策部署,制定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中长期发展规划,提出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重大政策建议。

(二)负责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指导实施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制定全县住房保障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城镇保障性住房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三)负责推进住房制度改革;落实上级住房政策,指导全县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拟订全县住房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监督全县公有房屋管理工作。

(四)组织实施工程建设地方标准,落实工程建设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拟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拟订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五)负责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监督执行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提出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建议,制定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和租赁、房地产评估与经纪管理、物业服务管理等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工作。

(六)负责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建筑活动,指导监督建筑市场准入和房屋、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提出建筑业发展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建议、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等强制性标准实施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七)负责指导城市建设;指导实施城市建设的政策、规划;负责组织城市(镇)总体设计、区域设计和专项设计以及建筑设计工作;开展藏式传统建筑研究、保护、开发和利用工作;指导全县市政工程项目的管理和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指导全县建设工程防灾减灾的综合管理;指导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垃圾处理设施及配套工程的建设管理;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八)负责指导村镇建设;监督实施全县村镇建设发展规划、政策、技术标准;指导实施全县小城镇建设政策;指导村镇规划编制、农牧区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村镇生态环境改善工作,建立健全乡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加强乡村建筑风貌引导;指导全县重点镇的建设。

(九)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行业质量管理工作;监督执行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指导实施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技术政策;组织或参与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十)负责推进行业科技发展和建筑节能、城镇减排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和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县住房公积金政策、发展规划;制定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和监督制度,监督全县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管理全县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

(十二)负责行业人才工作;制定行业人才培养规划,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负责行业职业技术教育培训工作;负责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负责行业执业资格制度和岗位技能鉴定制度的组织实施;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区域合作与交流。

(十三)负责人民防空组织指挥的保障工作;负责重要经济防护建设;负责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建设;负责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负责开展人民防空行政执法工作;管理人防经费和物资;战时组织开展城市人民防空袭斗争。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完成军地相关部门交办的涉及人防工作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进一步强化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规划、发展、管理职责,强化行业人居环境整治和生态保护职责,强化科技进步、绿色建筑、智慧城市和行业地方标准管理职责。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最大限度缩小审批和行政许可范围,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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