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中央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工作,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有效解决财政资金使用分散、社会资金合力不强等问题,进一步巩固好脱贫攻坚成果,洛隆县积极开展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工作,保障全县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洛隆县持续优化财政涉农资金供给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集中资源稳步推进脱贫攻坚巩固提升与乡村振兴工作有效衔接,现结合洛隆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编制依据
根据《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藏财农[2021]19号)、《西藏昌都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等预算指标的通知》(昌财农指[2022]88号)、《西藏昌部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昌财农指[2022]90号)等文件精神,积极征求各部门的意见形成本方案。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思路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及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洛隆县“十四五”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发展规划》,加大统筹整合资金投入力度,优化涉农资金使用机制,充分发挥好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自主权,提高涉农资金配置效率,形成合力,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稳步推进脱贫攻坚巩固提升与乡村振兴工作有效衔接。
(二)工作思路
结合洛隆县实际情况,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激发洛隆县内生动力,支持围绕突出问题,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为目标,以乡村振兴工作为导向,以《洛隆县“十四五”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发展规划》为引领,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创新财政投入机制,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紧紧围绕产业发展、小型基础设施建设和生产发展、生态岗位等政策性补助,增强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自我发展能力,激发脱困群众内生动力,全面助力乡村振兴。
三、加强组织领导
为统筹推进各类项目建设,共建共享,充分发挥项目建设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和安全保障能力,特成立洛隆县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规划计划组、政策保障组及办公室。具体负责政策调研和总体规划实施等工作;制定本批次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项目计划和资金使用计划。
组 长:巴桑次仁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党组书记、
县长
常务副组长:张 洋 县委常委、政府党组副书记、常务副县长
欧 珠 县委常委、政府党组副书记、
政府副县长
巴 桑 县政府党组成员、政府副县长
副 组 长:宾 学 健 县发改委党组书记、主任
扎 西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
贺 箭 飞 县乡村振兴局党组书记、局长
成 员:扎西旺堆 县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
平措杰布 县住建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旦增群培 县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
才旺扎西 县林草局党组书记、局长
旺 拉 县文旅局局长
黄 小 光 县民宗局党组书记、局长
邓 志 乾 县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
普布卓玛 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孙 李 鹏 县卫健委党组书记、主任
拉 旺 县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尚 宏 涛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一)规划计划组成员
组 长:张 洋 县委常委、政府党组副书记、常务副县长
常务副组长:巴 桑 县政府党组成员、政府副县长
副 组 长:宾 学 健 县发改委党组书记、主任
成 员:扎西旺堆 县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
平措杰布 县住建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旦增群培 县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
才旺扎西 县林草局党组书记、局长
旺 拉 县文旅局局长
黄 小 光 县民宗局党组书记、局长
邓 志 乾 县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
普布卓玛 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贺 箭 飞 县乡村振兴局党组书记、局长孙 李 鹏 县卫健委党组书记、主任
拉 旺 县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扎 西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
尚 宏 涛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陈列群培 昌都市生态环境局洛隆分局党组书记、局长
(二)政策保障组成员
组 长:欧 珠 县委常委、政府党组副书记、政府副县长
副 组 长:其美卓嘎 县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成 员:宾 学 健 县发改委党组书记、主任
拉 旺 县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贺 箭 飞 县乡村振兴局党组书记、局长普布卓玛 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旺 拉 县文旅局局长
(三)办公室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乡村振兴局办公室,巴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贺箭飞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其美卓嘎同志具体负责年度财政涉农资金的分配、对接等工作;贺箭飞同志具体负责年度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审核、申报等工作,交通局、水利局等行业单位配合;贺箭飞同志具体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四、基本原则
(一)合理确定中央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规模。
2023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整合方案编制立足年度巩固脱贫成效需要,充分结合脱贫攻坚巩固提升、乡村振兴工作、洛隆县“十四五”巩固脱贫攻坚规划成果项目等,合理测算。
(二)切实提高方案编制精准度。2023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整合方案编制以2023年项目库做支撑。统筹考虑年度资金规模和项目投入需求,做好资金与项目匹配,统筹考虑季节、质保金、项目实施进度等多种因素,合理确定项目资金预算规模,避免出现资金滞留现象。
(三)严格实施方案编报程序。县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协调,明确相关部门分工,细化各项工作办理时间节点和工作任务标准,组织相关人员编制2023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整合方案,同时根据年度脱贫攻坚巩固提升任务,排出轻重缓急,做好项目资金对接工作,组织相关部门及人员对实施方案进行会审,科学合理编制方案。
五、年度计划目标
2023年,按照市委、市政府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工作部署和县委、县政府相关要求,结合实际需求,坚持“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统筹规划、各负其责、各记其功”原则,统筹使用相关资金,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并持续做好贫困动态监测工作,按照国家现行防返贫政策继续落实好各项帮扶措施,确保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提升任务,并全面支持洛隆县脱贫攻坚巩固提升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
六、资金统筹规模及渠道
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3903.95万元,其中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8262.33万元,2023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046.02万元,2023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795.6万元,县级财政配套资金800万元。
七、资金投入方向
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3903.95万元,主要用于生产发展类、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类、美丽宜居整村推进类、巩固提升类(人居环境整治类)、其他类,其中用于生产发展类12474.89万元占52.19%;用于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类892.67万占3.82%;用于美丽宜居整村推进类10034.37万占41.98%;用于巩固提升类(人居环境整治类)176.61万占0.74%;用于其他类306.02万元占1.28%。
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8262.33万元,主要用于生产发展类、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类、美丽宜居整村推进类、巩固提升类(人居环境整治类)、其他类,其中用于生产发展类9447.31万元占51.73%;用于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类780万占4.38%;用于美丽宜居整村推进类7584万占41.53%;用于巩固提升类(人居环境整治类)125.61万占0.69%;用于其他类306.02万元占1.68%。
2023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046.02万元,主要用于生产发展类、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类、美丽宜居整村推进类、巩固提升类(人居环境整治类),其中用于生产发展类2183.02万元占53.95%;用于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类64万占1.58%;用于美丽宜居整村推进类1771万占43.77%;用于巩固提升类(人居环境整治类)28万占0.69%。
2023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795.6万元,主要用于生产发展类、美丽宜居整村推进类、巩固提升类(人居环境整治类),其中用于生产发展类432.6万元占54.37%;用于美丽宜居整村推进类350万占43.99%;用于巩固提升类(人居环境整治类)13万占1.63%。
2023年县级财政配套资金800万元,主要用于生产发展类、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类、美丽宜居整村推进类、巩固提升类(人居环境整治类),其中用于生产发展类411.96万元占51.5%;用于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类48.67万占6.08%;用于美丽宜居整村推进类329.37万占41.17%;用于巩固提升类(人居环境整治类)10万占1.25%。
(一)生产发展类(含产业基础设施配套类)(5个)
计划总投资12474.89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9447.31万元,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183.02万元,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32.6万元,县级财政配套资金411.96万元。
1、项目名称:洛隆县青稞精酿啤酒建设项目
责任单位:洛宗特色产品开发公司
责 任 人:蔡阳
实施地点:洛隆县工业园区
建设任务:生产车间 2055.42m2,硬化地面 2883.3 ㎡、路缘石 602.68m、铁艺大门 1 座、电动伸缩门 1座、土石方工程 5032.29m³、围墙 295.19m、电杆迁移 1 项、给排水工程 1 项、电气工程 1 项、10KVA 接入 1 套、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 1 套、冷藏运输车 1 辆、叉车 1 辆、托盘 20 个、手动液压搬运车 2 个、实验室检测设备 1 项、酿酒设备采购 1 套及其他附属。
资金规模:2023年计划投资2550万元,实际安排资金2550万元。
进度计划:预计2023年3月开工,2023年12月完工
绩效目标:项目的实施有将有增加我县精酿啤酒市场的空白和昌都市场的短缺,有助于进一步提升洛隆特色产品品牌建设和产品种类,对品牌效应的进一步提升,产品的多元化有利产品销路的拓展和推广,新增加就业岗位8个。预计受益群众268户561人。
资产管理:该项目建成后,计划将形成固定资产由洛宗特色产品开发公司进行管理,由县国资委进行监督。
2、项目名称:昌都市洛隆县农畜产品(卡若香猪)深加工项目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 任 人:扎西
实施地点:洛隆县工业园区
建设任务:新建加工车间2614㎡,地下设备用房373㎡,综合楼549㎡,室外附属工程及采购箱变1台、行车道闸系统1套、发电机1台、监控主机1台、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1套、监控台1套、图形显示装置1套、电气火灾监控主机1台、消防设备电源状态、控器1台、应急照明控制器1台、防火门监控器1台、电视墙机柜1台、消防泵2台、香肠/腊肠设备1套、火腿肠设备1套、腊肉设备1套、红烧肉罐头设备1套、辅助设备1套、冷链库5套,完善相关附属设施等。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2291.89万元,实际安排资金2291.89万元。
进度计划:预计2023年3月开工,2023年12月完工。
绩效目标:一是有效提高洛隆县特色农畜产品产品种类,丰富群众对各类产品的需求,增强市场竞争力;二是带动本地群众就业增收10人,人均工资3000元/月;三是有效解决当地肉制品深加工产业发展的局限性,打造高原特色产品。预计年产值达100万元。预计带动受益群众247户592人。
资产管理:该项目建成后,计划将形成固定资产移交国资委,由洛隆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乡村振兴局进行监督。
3、项目名称:洛隆县种子加工厂改扩建项目(改造 提升)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 任 人:扎西
实施地点:孜托镇古曲村
建设任务:建设农产品试验培育繁育生产基地约2000平方米,建设种子加工厂约1800平方米,农产品实验站约300平方米,良种等物资存储库约1300平方米,采购生产加工设备1套、青稞良种采购等物资,完善相关配套附属工程。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2183万元,实际安排资金2183万元。
进度计划:预计2023年3月开工,2023年12月完工。
绩效目标:一是有效辐射俄西乡现代农旅融合产业园区。二是目前洛隆县青稞良种加工厂已经打造成昌都市的良种供给基地,将有效进一步提高收购青稞良种数量,高于市场价0.3元/斤,覆盖十一乡镇青稞种植户从“种”到“卖”的转变,增加群众经济收入;三是项目建成后努力完成向昌都市十一县区及周边藏区良繁田全供种;四是从源头起抓洛隆县种子质量,为洛隆县各行政村解决小型种子精选及包衣设备,以解决我县以良代种情况,提高良繁田建设点种子质量。预计受益群众600户1200人。
资产管理:该项目建成后,计划将形成固定资产移交给国资委进行管理,由洛隆县农业农村局进行监督。
4、项目名称:洛隆县马利镇多加通村乡村旅游项目
责任单位:县文旅局
责 任 人:旺拉
实施地点:马利镇多加通村
建设任务:本次建设内容主要为硬化面积约7370平方米;新修道路1219米;新建藏家乐及配套,建设面积约为4679.29平方米;新建马场体验区,建设面积为约4636平方米;新建高山茶原试点,建设面积为约1432平方米;村容村貌整治,建设面积为约8599平方米;新建经济林,建设面积为2856平方米;新建茶马栈道及配套;新建室外水电3200平方米;桥梁改造85米;其他附属工程等。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3450万元,实际安排资金3450万元。
进度计划:预计2023年4月开工,2023年12月完工
绩效目标:通过项目的落地,为游客打造一个高原氧吧宜游地,通过“企业+农户”经营模式,带动当地群众从事旅游服务行业,享受分红,预计间接带动45户180人增收。
资产管理:该项目建成后,计划将形成固定资产移交给国资委进行管理,由洛隆县文旅局进行监督。
5、项目名称:洛隆县红色旅游基础建设建设项目
责任单位:洛隆县文旅局
责 任 人:旺拉
实施地点:康沙镇康沙村
建设任务:新建旅游栈道2500m;硬化场地;拱桥1座,其他附属工程等。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2000万元,实际安排资金2000万元。
进度计划:预计2023年4月开工,2023年12月完工。
绩效目标:项目展现西藏平叛民改历史,让游客沉浸式体验十八军进藏故事,感受红色文化,传承弘扬红色精神,带动当地农牧民就业增收,预计带动18户124人增收。
资产管理:该项目建成后,计划将形成固定资产移交给康沙镇人民政府管理,由洛隆县文旅局进行监督。
(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类(3个)
计划总投资912.06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799.39万元,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4万元,县级财政配套资金48.67万元。
1、项目名称:洛隆县马利镇瓦河村防洪堤维修加固工程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责 任 人:旦增群培
实施地点:马利镇瓦河村
建设任务:在瓦河以及瓦河村支沟新建6段堤防长度共721m,其中瓦河上新建4段堤防长度共113m,瓦河村支沟新建2段堤防长度共608m。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210万元,实际安排资金210万元。
进度计划:预计2023年4月开工,2023年5月完工。
绩效目标:通过以工代赈带动当地15人就业,预计带动增收45万元。
资产管理:该项目建成后,计划将形成固定资产移交给马利镇瓦河村村委会管理,由洛隆县水利局进行监督。
2、项目名称:洛隆县斯姆龙通往县城桥梁建设项目
责任单位:洛隆县交通局
责 任 人:扎西旺堆
实施地点:洛隆县斯姆龙村
建设任务:新建桥梁2座,总长30米及附属设施等。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400万元,实际安排资金400万元。
进度计划:预计2023年3月开工,2023年6月完工。
绩效目标:项目建成后,解决当地392户2015人出行安全问题。
资产管理:该项目建成后,计划将形成固定资产移交给孜托镇加日扎村村委会管理,由洛隆县交通局进行监督。
3、项目名称:洛隆县孜托镇古荣沟桥梁项目
责任单位:洛隆县交通局
责 任 人:扎西旺堆
实施地点:孜托镇加日扎村
建设任务:新建1-20米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空心板小桥一座。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282.67万元,实际安排资金282.67万元。
进度计划:预计2023年3月开工,2023年6月完工。
绩效目标:项目建成后,解决当地392户2015人出行安全问题。
资产管理:该项目建成后,计划将形成固定资产移交给孜托镇加日扎村村委会管理,由洛隆县交通局进行监督。
(三)美丽宜居整村推进类(3个)
计划总投资10034.37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7584万元,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771万元,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50万元,县级财政配套资金329.37万元。
1、项目名称:昌都市洛隆县马利镇布许村美丽宜居乡村建设项目
责任单位:洛隆县乡村振兴局
责 任 人:贺箭飞
实施地点:马利镇布许村
建设任务:村容村貌提升;硬化3933㎡;新建户厕89户,污水管网2638.43m,污水检查井111个,化粪池9座;路灯10套;地面改造20444.1㎡;混凝土硬化地面204.02㎡;装配式贝雷桥梁1座,重力式堤防218.078m,山洪排水渠1182m;仰斜式挡墙813m,饮水工程1项;新建机耕道530m;数字乡村、消防设施;其他附属工程等。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3658.65万元,实际安排资金3658.65万元。
进度计划:预计2023年3月开工,2023年12月完工。
绩效目标:作为洛隆县G349旅游路线的第一站,该项目的实施将极大改善当地人居环境,提升村容村貌,促进布许村农家乐及民宿旅馆、乡村旅游等,增加当地农牧民就业280人数,提高农牧民一年5000元收入。预计受益户数103户,受益人口779人。
资产管理:该项目建成后,计划将形成固定资产移交给马利镇布许村委会进行管理,由洛隆县乡村振兴局及马利镇人民政府进行监督。
2、项目名称:昌都市洛隆县中亦乡加果村美丽宜居乡村建设项目
责任单位:洛隆县乡村振兴局
责 任 人:贺箭飞
实施地点:中亦乡加果村
建设任务:新建散水4371.37㎡;道路改造9486.79㎡;村容村貌提升;新建户厕100户,新建水塘2座,水塘维修1座,垃圾池2个,灌溉用pe管5822m,污水官网210m,c20挡墙310m³,饮水工程4项;电力线路改造528m;数字乡村、消防设施;其他附属工程等。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2940.85万元,实际安排资金2940.85万元。
进度计划:预计2023年3月开工,2023年12月完工。
绩效目标:该项目是一项实打实的惠民工程,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一环。经过本项目的建设,洛隆县中亦乡加果村人居环境可以得到较大改善,村民居住环境质量显著提升,群众精神面貌更加振奋。预计受益户数166户,受益人口951人。
资产管理:该项目建成后,计划将形成固定资产移交给中亦乡加果村村委会进行管理,由洛隆县乡村振兴局及中亦乡人民政府进行监督。
3、项目名称:洛隆县康沙镇康沙村美丽宜居乡村建设项目
责任单位:洛隆县乡村振兴局
责 任 人:贺箭飞
实施地点:康沙镇康沙村
建设任务:村容村貌提升;道路硬化6000㎡;文化宣传设施6处;路面改造8500㎡;修复、新建排水沟3000m;村容村貌改造8000㎡;地灾处置2处;消防设施、数字乡村;其他附属工程等。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3434.87万元,实际安排资金3434.87万元。
进度计划:预计2023年3月开工,2023年12月完工。
绩效目标:作为G349沿线村落,通过项目的实施,改善康沙村人居环境,提升村容村貌,促进当地农家乐及民宿旅馆、乡村旅游等,促进当地农牧民扩大就业,增加农牧民收入。预计受益户数314户,受益人口1414人。
资产管理:该项目建成后,计划将形成固定资产移交给康沙镇康沙村村委会进行管理,由洛隆县乡村振兴局及康沙镇人民政府进行监督。
(四)巩固提升类(人居环境整治类)(1个)
计划总投资176.61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25.61万元,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8万元,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3万元,县级财政配套资金10万元。
项目名称:洛隆县高海拔村居厕所革命(旱厕)
责任单位:洛隆县乡村振兴局
责 任 人:贺箭飞
实施地点:中亦乡加果村;新荣乡克多村、白托村、板凳村;腊久乡张贡村、多尼村、母许村;康沙镇牛格村、查然村、康沙村、德嘎村、纳龙村;孜托镇然昌村;俄西乡次琼村、娘娘村、伟村、达邓村;马利镇久修村、瓦河村;硕督镇久嘎村。
建设任务:海拔超过3800米以上村居新建公厕(旱厕)1座,共计20个村居。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176.61万元,实际安排资金176.61万元。
进度计划:预计2023年3月开工,2023年12月完工。
绩效目标:项目建成后改善605户2796人冬季用厕问题。
资产管理:该项目建成后,计划将形成固定资产移交给项目点村委会进行管理,由洛隆县乡村振兴局及项目点乡镇人民政府进行监督。
(五)其他类(1个)
计划总投资306.02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06.02万元。
项目名称:洛隆县2023年扶贫小额信贷贴息
责任单位:洛隆县农业农村局
责 任 人:扎西
实施地点:洛隆县。
建设任务:洛隆县2023年扶贫小额信贷贴息306.02万元。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306.02万元,实际安排资金306.02万元。
进度计划:预计2023年3月完工。
绩效目标:完成扶贫小额信贷贴息。
资产管理:该项目不形成资产。
八、部门分工
(一)参与部门。在洛隆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根据《洛隆县“十四五”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发展规划》项目库建设要求,以及项目主管部门提出的经县委、县政府研究批准的项目资金申请,洛隆县财政局、发改委会同各行业单位等共同进行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的分配工作。
(二)实施部门。由乡村振兴局牵头,县发改委、县财政局、乡村振兴局会同农业农村局、水利局、交通局、民宗局等部门负责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管理工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带动农牧民持续增收,并优先吸收农牧民民工。
(三)监督部门。洛隆县纪检委、检察院、发改委、财政局、乡村振兴局、民宗局等部门,负责资金分配使用的监督检查工作。
九、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
1、建立健全组织机构。为确保洛隆县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工作扎实推进,成立洛隆县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统筹年度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的分配使用和具体实施。
2、建立会议研究机制。按照一事一议的工作原则,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的使用,按照逐级研究审核审定。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相关会议研究。会议主要研究整合项目总体规划、审查年度项目实施计划、引导资金投向,以及其他需要解决的重大事项等。
(二)强化资金管理
严格贯彻执行《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藏财农[2021]19号)、《西藏昌都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等预算指标的通知》(昌财农指[2022]88号)、《西藏昌部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昌财农指[2022]90号)等制度,将中央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自治区财政预算专项安排、全部纳入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范围进行分配使用。
1、资金预算及分配使用。按照资金分配规范、使用范围明晰、管理监管严格、职责效能统一的要求,坚持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向脱贫攻坚巩固提升重点区域聚焦,向自然资源贫乏等地区倾斜,采取因素分配法由县财政局、县发改委会同各行业单位对年度统筹整合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研究确定,由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共同提出资金分配方案,由各行业单位提出资金使用方案,优先支持产业带动力好、资金使用规范高效的合作经营组织,逐级研究审定后实施。
2、资金使用管理。严格规范项目审批和实施程序,在确保安全规范的情况下,尽可能降低项目实施成本。将项目规划、项目设计、项目评估、项目实施、第三方监督公开、透明、规范。严格按照自治区、市级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拨付程序和时限要求安排使用资金,所属项目全部签订项目建设合同,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有关规定,执行工程质量保证金制度、工程质量复验制度。同时,乡镇、部门要切实加强制度执行工作,不折不扣对执行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确保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安排取得实效。
3、资金报账管理。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由县财政局统筹管理整合专户资金,县财政局依据正式批复的项目实施计划、项目施工进度、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审核意见,以及拨款申请和有关证明材料等,按照国库集中支持管理制度规定和规定程序拨付资金。
(三)强化信息公开
建立健全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进一步提高涉农资金整合管理使用的公平性、公正性和透明度。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在县、乡、村三级通过电视台、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和公开栏分别进行5个工作日、3个工作日、2个工作日的公告、公示,同时公布公告公示单位、监督电话、通讯地址和电子邮箱等,接受社会监督。严肃对待公告公示反馈问题,建立举报台账,及时受理,认真调查核实,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处理。
(四)强化监督检查
强化监督检查机制,严格审计制度,围绕年度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开展多形式、多方式的监督检查。一是项目实施单位主动邀请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村委会、村民代表参与涉农资金和项目的监督管理;二是由财政局、乡村振兴局开展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交由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移送县纪检委处理;三是洛隆县纪检委、检察院、发改委、财政局、乡村振兴局等部门要定期、不定期地开展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专项检查,切实落实好整合涉农资金的审计、检查和监督工作;四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扎实开展监督检查。五是严格项目验收程序,由项目责任部门和相关成员单位组成项目检查组,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对项目建设进行联合检查。
(五)强化目标考核
将项目资金整合工作纳入乡村振兴年度目标考核。一是完善涉农资金、专项资金的绩效考评制度,对专项资金的安排分配、使用管理、项目效益等进行全面考核。二是健全考评指标,按照“指标科学、操作简便、结果公正”的原则将考评结果与下年度专项资金的分配相挂钩。三是严格奖惩制度,对绩效好、监管措施到位的乡镇和部门,在安排涉农项目和分配涉农资金时给予适当倾斜;对绩效差、监管不到位的乡镇和部门,进行扣减。同时,加大通报表彰力度,对涉农资金使用管理较好的乡镇和部门给予通报表彰,推广其优秀经验做法;对出现问题的乡镇和部门进行通报批评,责成其限时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