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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隆县司法局关于建立涉企行政复议“绿色通道”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8-18   浏览次数:   【字体: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区党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经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正确实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以各类市场经营主体需求为导向,优化我县法治营商环境,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营造公平公正法治化营商环境中的作用。根据自治区司法厅和市司法局部署要求,县司法局结合工作实际,特开通行政复议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暨企业申请行政复议绿色通道,现予以公告。

一、绿色通道服务对象

洛隆县内个体工商户、企业等各类市场经营主体。

二、绿色通道服务原则

洛隆县司法局建立涉企行政复议绿色通道,坚持“优先受理、优先审理、优先调解、优先送达”原则,及时受理、调解、审理、结案、监督履行涉及个体工商户、企业等市场主体的行政复议案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

三、绿色通道服务机制

(一)行政复议咨询

个体工商户、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可通过以下方式免费进行行政复议咨询:

1、拨打0895-4573256 洛隆县司法局;

2、通过洛隆县行政便民服务大厅二楼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的民营企业行政复议绿色窗口,现场咨询;

3、洛隆县司法局二楼办公室(洛隆县团结南路61号)现场咨询;

(二)行政复议申请

个体工商户、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可通过以下方式申请行政复议:

1、当面申请:前往洛隆县司法局提出申请;

2、邮寄申请:将申请材料邮寄西藏洛隆县南路61号洛隆县司法局,行政复议科收,联系方式:0895-4573256,邮  编:855400;

3、电子邮件申请:

邮箱号llxsfj4573256@163.com。

(注:申请人以电子邮件形式提起行政复议的,在通过电子邮件申请后,还需要向复议机关提供申请材料原件。)

(三)行政复议申请书模板

个体工商户、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可通过以下方式获取行政复议申请书模板:

1、前往洛隆县司法局领取;

2、通过昌都市掌上12348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自行下载;

3、拨打“0895-4573256”洛隆县司法局要求通过邮箱等方式发送行政复议申请书模板电子版。

四、绿色通道服务要求

个体工商户、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申请行政复议,应当提交的材料:

1、行政复议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为法人的,则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被申请人作出行政行为的法律文书等其他证据材料;

行政复议机构优先审查个体工商户、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的行政复议申请,对涉企行政复议申请主要材料符合受理条件的先受理后补充;对涉企行政复议申请主要材料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一次性告知补正申请材料、时限、方式和逾期未补正的法律后果。

实行优先审理、快审快结,综合运用听证、面对面调解等方式,搭建双方沟通交流协商桥梁,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减少企业行政复议成本,全力营造高效、便捷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企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特此公告 

                                 洛隆县司法局

                               2024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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