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医药机构服务管理,规范医药服务行为,保障参保人员享受优质、高效、合理的基本医疗服务,洛隆县医疗保障局主动靠前、科学部署,4月7日,县医疗保障局举行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签约仪式,本次共签约8家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及11乡镇卫生院。
签约前,县医疗保障局四朗陈列同志向定点医疗机构负责人详细解读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和服务协议条例,要求定点医药机构认真履行服务协议,规范服务行为。并强调了三点工作意见:一是做好诊疗服务价格公开;二是禁止通过各种途径为群众套现医保卡。
下一步,县医保局将加大履行协议情况的监管,进一步提高定点医疗机构规范经营、科学管理、遵守法规、诚信守诺的能力和意识,不断树立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加强行业自律,共同维护医保基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