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和规范对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医疗保障运行秩序,严厉打击医疗保障领域欺诈骗保行为,确保洛隆县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12月26日至27日,以县医保局主导,协同县卫健委、人民医院、藏医院、市监局等单位,对县人民医院等8家定点医药机构开展2023年度医保服务协议年度考核工作。
考核工作开展前期,县医疗保障局组织全体检查人员进行专题安排部署会,明确根据《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检查考核事项及标准》《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检查考核事项及标准》进行量化,强调工作纪律,规范考核程序,强化考核内容的实用性,确保考核工作依法依规进行。
考核工作由县医疗保障局局长旺青赤列同志带队,县卫健委、藏医院、人民医院、市监局等单位组成考核组,通过听取汇报、抽查当期医保病人就医、购药记录、医保政策知识、查阅内部管理资料、现场询问等方式,对“两定机构”内部管理及信息系统管理、诊疗服务、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费用结算和物价标准执行、药店的基础管理、服务管理、用药管理及信息管理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
为确保考核公平公正,考核组按工作要求进行现场打分、现场反馈,收集相关佐证材料,如实、准确填写考核记录表,相关负责人签字盖章确认,生成定点医药机构2023年度医保定点管理综合评价结果,并将考核结果如实反馈上级医保部门,为后续医保费用年度清算、保证金清算、续签医保服务协议等工作提供可靠依据。
通过对辖区定点医药机构开展医保定点管理考核工作,切实推动了辖区内各定点医药机构进一步规范管理,有效提升医务人员医保知识水平,广大人民群众看病就医、医保结算报销过程体验更贴心、更细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