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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不合格化妆品排查活动

发布时间: 2023-10-12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自治区药监局转发的国家药监局关于1批次化妆品检出禁用原料的通告2023年第47号)《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通报不合格化妆品风险信息的函》(局函【2023】508号)《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通报“麦吉丽净白祛斑晚霜”化妆品风险信息的函》的文件要求,我局于1012日对辖区内化妆品专兼营店进行专项排查

此次共排查了辖区内15余家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未发现通报上的不合格化妆品。执法人员要求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严禁购销此系列产品。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加大执法力度,增加对辖区内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的监管频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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